在澳大利亚, “永久机构” (Permanent Establishment, 简称 PE) 的认定对跨国企业的税务义务具有重要影响。如果外国企业在澳大利亚被认定为设有PE永久机构, 其通过该机构产生的利润将需在澳大利亚缴纳所得税。代表了哪怕境外企业在澳洲是没有开公司的, 只是在澳洲开展业务, 也有可能需要给澳洲税局交税。因此, 了解什么构成PE机构以及如何合法规避被认定为PE机构的风险, 对于计划在澳大利亚开展业务的企业至关重要。

什么是Permanent Establishment机构?
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 (ATO) 的定义, Permanent Establishment机构通常指企业在澳大利亚拥有固定营业场所, 通过该场所全部或部分地开展业务活动。这包括但不限于:
办公室, 分支机构, 工厂或车间;
建筑工地或安装项目, 持续时间超过特定期限;
拥有并使用重大设备或机械的场所;
在澳大利亚设有并由其员工或代理人定期行使签约权的代表处。
然而, 某些活动通常不构成永久机构, 例如:
仅用于采购商品或收集信息的场所;
仅用于广告, 提供信息, 科学研究或类似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场所。
需要注意的是, 澳大利亚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重征税协定 (DTA) 可能对PE机构的定义有所不同, 具体应参考相关协定的条款。

如何合法降低被认定为Permanent Establishment机构的风险?
为避免在澳大利亚被认定为设有PE永久机构, 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:
避免设立固定营业场所:尽量避免在澳大利亚设立办公室, 仓库或其他固定场所。 限制员工或代理人的活动:确保在澳大利亚的员工或代理人不具备签署合同的权限, 或尽量不行使该权限。 控制业务活动的持续时间:如果在澳大利亚开展的项目或活动持续时间较短, 通常不构成永久机构。例如, 在澳大利亚的多数双重征税协定(DTA) 中, “建筑工地, 施工, 安装或装配项目”是否构成永久机构 (PE), 通常会根据项目持续时间来判断。
6个月:这是最常见的时间门槛, 例如澳大利亚与中国, 新加坡, 日本, 韩国等国家的协定中, 建筑项目若持续超过6个月, 就可能被认定为PE。 12个月:某些协定中设定较宽松的门槛, 如与美国的税务协定中, 对某些特定项目使用12个月作为标准。
如果一家中国建筑公司来澳洲为期4个月安装一套机械设备, 且项目结束后即撤出澳洲, 那么根据中澳税收协定, 该活动大概率不构成永久机构, 不需要就此利润在澳洲缴税。 但如果项目延期至7个月, 那就超出了”安全区”, 有较高风险会被认定为PE。 不过需要注意, 如果是存在多个阶段性项目, 那还是有可能被ATO视为 “实质上为一个整体的持续活动” 从而累计时间。

如果被认定为PE永久机构,企业应如何应对?
一旦企业在澳大利亚被认定为设有PE机构, 其通过该机构产生的利润将需在澳大利亚缴纳所得税。此时,企业应:
注册澳大利亚商业号码(ABN):在澳大利亚开展业务的企业需要申请ABN, 以便进行税务申报。 申报并缴纳所得税:根据澳大利亚税法, 企业需就通过PE机构产生的利润申报并缴纳所得税。 遵守其他税务义务: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及服务税 (GST), 预扣税 (PAYG withholding) 等。 保持良好的会计记录:确保准确记录在澳大利亚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数据, 以备税务审计。 寻求专业税务建议:鉴于跨国税务事务的复杂性, 建议企业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, 以确保合规并优化税务结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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